申請人、第三人解除或者變更委托的,可以口頭報告行政復議機構。 ()
2023-12-012019-5 判斷
申請人、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,應當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授權委托書。 ()
2023-12-012019-5 判斷
第三人不參加行政復議,不影響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。()
2023-12-012019-5 判斷
同一行政復議案件申請人超過5人的,推選1至3名代表參加行政復議。 ()
2023-12-012019-5 判斷